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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税〔2001〕5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

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〔2001〕54号

 成文日期:2001-04-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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    为支持我国铁路建设,经国务院批准,从2001年1月1日起对铁路系统内部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免征增值税。

    请遵照执行。

最近修改: 2024-11-30Powered by